政府采购政策解读(二)
11、什么是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的。满足第(1)项条件的采购项目,除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外,均应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及其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充分征集潜在供应商。满足第(2)项条件的采购项目,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及市场调研情况、专家意见。
相关法规:《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8 号)、《江苏省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购〔2007〕9 号)
12、什么是竞争性谈判采购?
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与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依据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采购信息和成交结果均应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从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至规定的谈判开始前一日,一般项目不得少于 5 日,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不得少于 10 日,其中工作日均不得少于 3 天。上述时限规定不能满足采购人紧急需要的,应在采购信息发布前获得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相关法规:《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8 号)、《南京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购〔2007〕984 号)
13、什么是单一来源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由应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相关法规:《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8 号)
14、什么是询价采购?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对《南京市 2016-2017 年度政府采购目录、政 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中确定的计算机等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网上商城)采购项目,不适用询价采购方式。在采用询价采购方式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可以将询价采购需求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被询价供应商,或询价小组直接确定符合 资格条件的 3 家以上被询价供应商,并向被询价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询价采购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发布、发出之日至报价截止日,不得少于 5 日, 其中工作日不得少于 3 日。
相关法规:《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8 号)、《南京市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宁财规〔2010〕4 号)
15、什么是政府采购方式变更?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是指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或开标后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原已批准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应该公开招标而需要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必须获得市以上财政部门的批准。
相关法规:《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8 号)、《江苏省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购〔2007〕9 号)
16、如何办理政府采购方式变更?
政府采购方式的变更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向市以上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为《申请表》)一式两份。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分为事前变更和事中变更两种情形。事前变更是指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申请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的情形,采购人需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市以上财政部门报送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需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还须根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号令)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事中变更是指开标后因特殊情况需要改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由社会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实施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经主管预算单位批准。
相关法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财政部74号令)、 《江苏省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购〔2007〕9 号)、《关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07〕9 号)
17、什么是协议供货采购方式?
协议供货采购方式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特定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并以协议书的形式固定,由采购人在供货有效期内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及其中标产品的一种采购形式。《目录》中打 * 号的项目实行协议供货,协议供货采购不受采购限额标准的限制(另有规定除外),协议供货产品 100 万元以上的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另行组织采购。
相关法规:《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购〔2005〕18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工作的意见》(宁财购〔2010〕114 号)等
18、哪些项目实行协议供货采购?
我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PC 服务器、显示器、打印机、投影机、展示台、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交换机、路由器、扫描仪、软件、医疗设备、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空调、防火墙、入侵检测、原装耗材、通用耗材、汽车、家具、物业管理、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汽车轮胎定点采购、办公用纸定点采购、公务定点印刷、会议接待定点采购共 31个项目。
相关法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工作的意见》(宁财购〔2010〕114 号)、《南京市 2016-2017 年度政府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 目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14 号)
19、协议供货网上竞价采购是如何采购的?
协议供货网上竞价是指采购人购买部分种类的协议供货产品时,通过电子密钥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系统,选择自己所需的办公设备类产品,竞价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发布采购需求,在采购人和供应商相互不知道对方联系方式的情况下(“背对背”的采购过程),竞价系统通过单品牌反拍、多品牌比价、批量集中采购等形式组织供应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网上竞价,最后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的一种采购方式。
相关法规:《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实行网上竞价采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81 号)
20、哪些产品进行协议供货网上竞价采购?
我市实行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的产品主要包括: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投影机、空调、数码照相机(含镜头)、摄像机、路由器、交换机、展示台、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PC 服务器、防火墙、入侵监测共计 18 类产品。
相关法规:《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实行网上竞价采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81 号)、 《关于扩大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采购产品范围的通知》(宁财购〔2011〕416 号)、《关于对网上竞价部分产品开展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购〔2012〕6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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